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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昌府区个人出租房屋需要交哪些税

来源:      2024/4/20 17:24:56      点击:
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在日常工作中是非常常见,作为出租房,也就是房东,针对从租客处取得的房租收入是有纳税义务的,那么作为个人出租房屋都涉及哪些税我们来看一下(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差异点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有的地区个税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有的地区只能是查账征收):
一、  增值税
开具的普通发票,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房屋租金的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如果是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方式: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开具的专票,无论月租金多少、根据票面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  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以房屋租金为计税依据,按照4%的税率减半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非住房,如果商铺,按照12%从租计征房产税
三、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计算缴纳。
1、采用查账征收的,房屋租金扣除以下项目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项目及次序如下:
(1)出租住房缴纳的税金、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出租人出租住房时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扣除费用。每次出租住房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2、采用核定征收的,以房屋租金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如果对方为企业的,对方主要正常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