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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票支出是无需做账的这样理解对吗

来源:      2024/9/18 16:56:13      点击:
无票支出,顾名思义是支出发生了但是没有取得发票。有的会计误认为:这样的无票支出是不能入账的!这就造成账面上的利润虚增,时间久了,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越来越大,甚至触发税务预警的风险!因此,大家要摒弃无票支出无需做账的错误思维!会计是会计、税务是税务,桥是桥、路是路!有的无票支出,虽然无票、但是建议真实业务真实再现,若是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做纳税调增!再就是无票支出就一定不能税前扣除吗?这也是不一定的!比如有的情况下像没有发生业务的违约金、赔偿金支出等也是允许扣除的!
提醒:
目前虽然是以数治税,但是以票控税还是非常重要的!大家还是要索取合规的票据来依法入账、依法扣除!发票虽然不是唯一的入账凭据、但是却是非常重要的入账凭据!无票支出,若是通过买票来弥补,无异于引火上身!死路一条!
注意:
大家都知道,自然人股权转让必须“先税后证”,个税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转让价格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面临核定股权转让卖价来缴纳个税。
其实,自然人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仅仅要关注个税问题,更要关注法律风险!也就是需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关注一下,在认缴资本未到位的情况下,原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股东对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因此股权转让并不是万全之策,股权转让之前应确认是否足额实缴,如未足额实缴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