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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真的不一样!

    来源:      2022/11/5 11:30:59      点击:

    我刚整理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1)个体户、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定义

    个体户:按照《民法通则》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个体户、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三者之间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有限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二、出资人不同。

    (1)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3)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就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一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一个突出表现。

    第四、适用法律不同。

    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法》设立,并受其调整。

    第五、税收管理不同。

    首先从税收管理上看,税局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则严格得多。

    其次是所得税不同。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讲,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增值税方面,三者均要缴纳增值税,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按估算的销售额,予以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来交税,有收入就交没有就不交。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